守护希望之光,共筑美好未来

作者:尚秀云 发表日期:2025-06-06

  在岁月的长河中,我已走过六十年的党员历程。这段历程是我将个人生命与国家命运紧密交织的信仰之约,也是我用行动践行初心与使命的奋斗之路。
  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退休后,承蒙党组织信任,我担任北京市女法官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以志愿者的身份投身青少年保护事业,成为北京市“五老”法治工作团、海淀区“五老”成员,继续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倾注心血,司法为民的情怀从未改变。
  北京市海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1988年成立以来,始终以关爱、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宗旨,以“社会育苗”责任为担当,筑牢青少年成长保护网。多年来,在社会教育实践中,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安全教育等方面成绩斐然,曾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作为这个光荣集体的一员,我深感荣幸与自豪。区关工委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让依法带娃成为父母的必修课”等活动,为我们“五老”搭建了发挥余热的广阔平台。我曾走进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小学、北京一零一中温泉校区等多所学校、单位和社区,开展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讲座。在这个过程中,区关工委领导多次给予悉心指导与鼓励,让我倍感温暖。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在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意义重大。它能有效发挥社会教育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补充作用,实现家、校、社有机融合,使教育效果最优化。党和人民期待“五老”在关心下一代社会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也希望更多“五老”人才加入到这一队伍中来。
  在现实中,不少少年因法治观念缺失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因此,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关键所在。守护迷途少年,即是守护万家灯火,筑牢社会根基。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海淀区是教育文化大区,中小学校集中,未成年人数量众多,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有着特殊重要意义。
  回顾过往,自1987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海淀区委、区政府等历任领导一直关心我院少年法庭工作,多次来院调研指导,给予诸多信任与鼓励。2024年12月30日,我有幸被授予“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海淀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及区关工委等领导亲自送来荣誉证书与贺信。这份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褒奖,更是对海淀法院乃至海淀区离退休优秀干部群体的肯定。这些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培养、领导的教导和同志们的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五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广大‘五老’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既是对老同志们的充分肯定,更是极大的鼓舞与激励。
  亲爱的老同志们,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我们虽已退休,但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热爱和对下一代的关怀从未减退。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深厚的家国情怀和丰富的人生阅历,积极投身于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让我们共同守护希望之光,共筑祖国美好未来!
  (作者系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区法院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