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在“社会观护”中延伸

一位退休检察官的“观护”情结

作者:余海燕 发表日期:2023-03-15

  我原是一名从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工作的检察官。自2003年至2014年退休前一直在这个岗位上作为海检法治校长团队负责人开展涉未帮教、预防法宣等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退休后,面向家庭、学校、街镇社区继续延伸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事业。在此基础上,我曾作为“社会观护员”参与了对涉未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社会观护,是青少年社会关爱组织与法院未审庭合作,委托少年司法社工及具有未成年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对有关抚养、探视等涉未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的活动。
  自2016年至2019年三年间作为一名公益人员,伴随着一次次内心深痛的感受,我亲历通过耐心、持久的观护工作,从而使那些隔绝一年、两年、甚至八年的母子能够亲情团聚;一对对打得血肉模糊、心灵淌血的离异夫妻,能够静心协商实现法律意义的亲子探视;一个又一个孩子的养育、教育、保护权得到了保障。
  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作为共产党员曾经的检察官能以自己所长为民服务,这是人生的幸福!在此过程也更增近了与百姓的深厚感情。
  从那时起,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一位四十多岁的母亲,拉着行李箱背着包裹,为了看望自己多日未见的孩子,从遥远的千里之外奔波而来的情景,她仿佛就是我的妹妹,看她如此辛苦,让我心里难过……
  时常会想起那两个幼小的同胞姐妹,时隔一年多初次会面时,妹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对姐姐说:“给我!”而文静的姐姐,却平静地将手中的帽子和洋娃娃交给了妹妹……好可爱的两个孩子,却因为父母的激烈冲突而不能相见相认!长期的分离,他们已不知道这个站在面前想拥抱自己的竟然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看到此情景,禁不住难过的泪水……
  那些不愿向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诉说所谓“家丑”的父母们,经常是一人吞咽着不幸婚姻造成的苦果,在痛苦中挣扎着……
  还有介入儿女纷争的父母们,被愤怒、焦躁、牵挂与担忧等情绪缠绕着,心身早已疲惫不堪……
  作为一名接受组织和机关几十年教育的共产党员、一名具有多年未成年人工作经历的检察官、社工,在深深感受老百姓在家事中遭受切肤之痛的同时,也会感到自己对每一个当事的孩子及其监护人都有着一份深深的责任!大家知道,被社会观护群体,无论是核心家庭还是主干家庭,心身都遭遇了严重创伤。他们特别需要第三方的介入,有人能够理解他的苦衷,听他倾诉,让他释怀,帮他解决诉求,给他爱的慰藉。而且探视、抚养纠纷,无论是哪种处置结果,都需要双方当事人能够走入理性协商的正确轨道。实现这种状态,是观护员的价值所在。
  做观护员,首先应当拥有关爱每一位涉案当事人的大爱情怀,这是社会观护的基础。无论他是怎样一个人。你都要真心爱他。真爱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品质。带着真爱,运用心理学以及咨询学、法理学等相关知识与工作方法,走近任何一个当事人,你都会专注而认真,都会尽全力地接纳,都会对自己观护关系的不适做出及时调整,使自己总是处于良好的观护状态,会把观护挚爱传送到他的心坎上,慰藉他受伤的心灵,从而获得较好的观护效果。
  其次,应当具有“耐心”习惯。在观护调解中,他们会因为纠结过去的许多冲突而过多赘述,出现不分时空的倾诉现象;他们会固执己见,听不进去意见和建议;而且,无论在调解中,还是观护结案后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多次求助。为他们着想,耐心陪伴,成为知心人是观护员应有的角色。
  三是善于思索,有能力一环扣一环地理性分析每一次获得的信息资料,有针对性的一次次分析制作下一次的观护计划,真诚地评估他们诉讼请求实现的可能性和不利因素,让他们对所处诉讼地位有心理准备。无论成与否,都能够使他们以理性的态度对待。
  四是事实一次次告诉我们对代际关系复杂、长辈深度介入的案件,首先是做通老人的工作,使他们与案件关系相分离,这样会大大简化矛盾状态,有益于纷争解决。
  做社会观护感触良多,在有限的时间里不再赘述。
  做观护员特别费心力,不知付出多少汗水、泪水与心血,思虑过度夜不能寐,出现神经性剧痛躯体反应,那种感受至今令我恐惧;时常会问自己明天是否还会醒来……但当看到社会观护的成果、看到老百姓的需要时,会使自己感到所付出的一切都值得!就是这样走了也不后悔!
  大家知道,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场所,对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孩子不仅是家长的,更是社会的、国家的,甚至是国际化的人才。完善的家庭结构与功能,合格的家庭监护尽到养育、教育、保护的法定职责,对未成年子女的综合素质健康发展一定是有益的。
  多年的少年司法实践表明,未成年人发生侵害或者遭遇被害,与家庭关系及养育有密切关联,其影响不可低估。社会观护,是体现国家司法关爱,党、团以及社会组织关爱孩子及其监护人的大爱工程!它关乎千家万户,关乎监护人的尽职尽责养育,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社会观护大爱事业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
  (作者系区检察院退休干部)